州人社字〔2021〕262号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州十四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59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卢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卓尼县杓哇土族乡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享受与藏族考生同等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务员招考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管理权限,由省上统一组织,州委组织部具体实施,相关事项请你们向组织部门汇报。
二、每年特岗计划考试由省上统一安排,州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但在近几年特岗教师考试中,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都没有实行过加分照顾政策,请你们向州教育局反映争取相关政策。
三、每年“三支一扶”项目考试由省上统一安排,州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在今年考试中,根据《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有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自定(加分不得超过3分)”规定,我们对包括土族在内的州内所有少数民族都给予了考试成绩加2分的照顾政策。
四、今年全州事业单位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暂不确定,若要实行加分政策,我们将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对包括土族在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同等加分照顾政策。
感谢您对我州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欢迎您对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