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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关于对政协甘南州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2019-10-12  点击:[]







    范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迭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提案”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州自然条件严酷,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艰苦,而且由于经济社会欠发达,财政自给率低,除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地方政府可自行提高标准的业绩考核奖却因财力薄弱而无法提高,导致州内干部职工工资收入相比高额的生活成本支出相对较低,迭部县也是如此。但是,在全州范围内来看,迭部县气候条件相对较好,国家在确定艰边地区类别标准以及完善津贴补贴标准时,充分考虑了迭部县的实际情况,基本给予了同等的待遇。
        近几年,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争取全州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工作,就解决甘南藏区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多次向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作了大量汇报协调争取工作,在关于提高我州现行工资、福利与待遇的意见建议中曾多次提出调整我州各县市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提高取暖费和延长取暖期、建立高原缺氧补贴等问题。
        2008年,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来我州调研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就我州干部职工待遇作为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刘省长进行了汇报。2009年,我局再次向省人事厅庞波厅长就我州职工的待遇问题作了专题汇报。2010年,省委召开了藏区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积极争取中央提高我省藏区机关事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高原缺氧补贴和取暖费等标准,建立藏区津贴,放宽藏区干部职工退休条件,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和建房费标准。”“建立完善年度体检疗养、带薪休假、在岗轮休等制度,解决好基层干部职工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我局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国务院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精神传达提纲》以及省委《关于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经过多方调研,对《甘南藏族自治州干部人事相关政策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了再次修改和完善。2011年,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到我州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有关干部人事待遇方面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州委州政府就全州基本情况、干部职工待遇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了全面细致的汇报,反复推敲后提出了请求国家解决的7条干部职工相关待遇的政策建议。2012年,中组部藏区工作调研组就甘南州干部职工待遇问题到我州进行专题调研,我局结合全州实际,在深入调研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请求国家和省上解决的相关待遇的9条政策建议。
        2013年10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甘南州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提到了甘南州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等文件和省人社厅、财政厅电话通知精神,比照邻近各藏族自治州情况,向州委、州政府上报了5项关于提高我州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请示。2015年1月,经州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高我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600元,取暖期不变,从2014年10月起执行。同年9月,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局再次在深入调研、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了请求国家和省上解决的6条提高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的政策建议报送了州政府。
    2016年1月,时任州委常委、副州长杨卓玛同志带领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主要领导会同省人社厅相关处室领导专程赴国家人社部再次汇报争取我州干部福利待遇工作,其中提到了提高我州各县市艰边津贴类区标准等5条政策性建议。同年11月,州政府、州人社局分别专题上报省政府、省人社厅,请求调整我州七县一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区标准。
        2017年6月15日,我局向州藏区办上报省委“1+9”配套文件中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时也提出了上述政策建议。11月,我州在“三区三州”意见建议中提出11条关于提高甘南藏区干部职工待遇的意见建议。
    2017年和2018年5月,中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组长耿文清和人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游钧分别来我州调研时,州政府领导就甘南州干部职工待遇问题做了专题汇报,提出了“请求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标准”等政策建议。2018年我局就提高甘南藏区干部职工待遇问题向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提供了“两会”建议提案素材,其中将提高艰边津贴类区标准列为重要内容。
        2018年11月,人社部召开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工作座谈会,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鲁毅同志代表甘南州参加了会议。会后,鲁毅局长向部领导和工资福利司就提高甘南州干部职工工资待遇问题做了详细汇报,提出“请求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标准”等5条亟需国家层面研究解决的政策建议。
        您提出的提案在全省“两会”上也有甘南籍代表、委员提及,由于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权限均在国家层面,省上和我州没有擅自出台和调整的权限,对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按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追究责任,因此,您提出的建议我州无法自行解决。
    根据国家对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划分情况,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继续向国家和省上争取我州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争取各种工资待遇优惠政策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鉴于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理解。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中对我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以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同时也祝您工作顺利。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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