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9号
建议的答复
王建军、董燕青、高晓东、杨小青、史磊、王临喜、杨永林、李志勇、杨学锋、杨晓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决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建议》(49号)收悉,经商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残联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甘南州现有残疾大中专毕业生203人,其中,2022年毕业71人(本科21人、专科50人);2023年毕业56人(本科20人、专科36人);2024年毕业76人(硕士1人、本科23人、专科52人)。截至目前,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16人(其中,2022年毕业生就业48人,2023年毕业生就业56人,2024年毕业生就业12人),尚未就业87人(按学历:本科30人、专科57人;按毕业年度:2022年22人、2023年2人、2024年63人;按户籍地:合作市3人、夏河县6人、碌曲县8人、玛曲县7人、临潭县8人、卓尼县8人、迭部县6人、舟曲县41人;按未就业:升学11人,拟参加公招考试34人,正在求职42人)。
一、关于“设置适合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人社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在统筹推进全体劳动者就业的同时,将残疾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多方面多渠道给予就业扶持:一是事业单位招考就业。我州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基层服务项目和天津事业单位计划招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残疾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一直没有设置限制性条件。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安置就业17人。2022年就业4人,2023就业5人,2024年就业8人。三是公益性岗位就业10人。2022年就业3人,2023年就业5人,2024年就业2人。四是全省“爱心屋”助残就业项目就业23人。2022年就业1人,2023年就业10人,2024年就业12人。五是自主创业就业17人。2022年就业11人,2023年就业5人,2024年就业1人,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六是灵活就业49人。2022年就业24人,2023年就业15人,2024年就业10人(均为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给予每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000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有效落实好上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管用措施,持续增加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平台载体和岗位渠道,更好保障尚未就业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二、关于“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就业条件按中专学历同等对待,解决残疾大中专毕业生继续深造就学渠道”建议的答复
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为一体的寄宿制学校。职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加盖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专用章,职业高中等同于中专学历。
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单考单招。2024年,1名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被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考单招录取。
三、关于“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建议的答复
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各地要根据当地残疾人就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支出,不得以收定支。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甘南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于2020年纳入财政预算,收入科目列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截至今年6月底,全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67万元(其中,州本级52万元),落实残疾人就业资金72.5万元(其中:助盲就业服务项目9万元,残疾人康复就业创业及培训经费63.5万元)。
感谢你们对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抄 送:州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州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41-82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