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70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才让吉、仁青草、东智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甘南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170号《关于加大对创业人员信贷扶持力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补充通知规定,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近年来,我州不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发挥了创业引领作用,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2021年,全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3亿元(其中玛曲县发放2485万元),2022年,州政府将创业担保贷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州要完成2亿元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93万元(其中玛曲县发放4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都是按照省上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你们提出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度的建议没有相关依据,但是创业担保贷款没有名额限制,我们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推动城乡居民创业激情,提高各类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感谢你们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以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对人社部门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