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
社保信息披露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指数

    2024-06-03  点击:[]



    守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指数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和百姓切身利益。2021年初,甘肃省委省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列为10件为民实事之首,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守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指数。


    过去的一年,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幸福指数提升,民生实事项目有力有序落实……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均已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发放工作。2021年1至11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支出50.4亿元。




    参保群众幸福指数提升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加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93元后,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13元。


    截至2021年5月底,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均已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发放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金塔县、武都区等15个县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并按时足额发放,让全省60周岁以上老人及时享受待遇,实现老有所养。


    “爸妈的养老金又涨了!刚开始每月55元,现在每个月113元了,整整翻了一番!”


    日前,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义和村的郭兴全拿着父母的社保卡前往银行,替父母领取近几个月的养老金,查询账户余额后,惊喜地发现,老人的养老金比上年同期多了。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郭兴全,2021年全省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涨了5元的省级基础养老金。


    “现在生活好了,但爸妈还是惦记着每个月的养老金,每一笔养老金,都是政府对人民的关心!”郭兴全替父母取出养老金后,高兴地往家赶,他急切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乡亲们!


    家住永昌县城关镇金泽庭院的严月华(化名)今年67岁。2014年,她开始领取养老金,当时每月领到80多元。


    “2021年,政府又给我们涨了养老金,现在我每个月能领到140多元钱。快过年了,我一次性取了1700元养老金,要高高兴兴地过年!以前,养老金只有上班的人才能领取,现在政策好了,我们也能领取了。”


    养老金让许多像严月华一样的老人,获得了老年生活的一份可靠保障,更获得了安全感和幸福感。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惠及318.44万60岁以上参保老年人。





    民生实事项目

    按计划有力有序落实


    为突出民生工程惠民、利民、为民的特色本质,省人社厅积极细化工作措施,持续高位推进任务落实,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省人社厅始终把为民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在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向各市州明确调标执行时间、标准、范围和资金来源等要求,靠实工作责任,逐级加强工作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为确保如期完成此项工作,省人社厅健全工作机制,下沉包抓督导,研究制定了厅级领导分片包抓市州工作实施方案,将为民实事项目作为重点内容,下沉工作一线,跟进调研督导,会同市县人社部门共同抓好任务落实。7个调研组先后赴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分片包抓重点工作,全面掌握各地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了解基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分析研判,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按计划有力有序落实。




    从全覆盖到逐年增


    “2012年农村养老保险刚启动时,我和老伴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了,每月领取55元。近几年,基本上每年都涨,2021年又涨了5元,每个月可以领取115元了。”临洮县连儿湾乡潘家岔村村民刘克贵高兴地说。


    刘克贵家中唯一的女儿已经外嫁,老伴一级残疾,对于老两口来说,除了地里的收入,每月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是主要收入。


    据了解,我省从2009年12月开始分批次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7月同步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于2012年7月实现了全覆盖。


    2014年6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近几年不断努力,我省已织起了一张覆盖全省的“社保网”,架起了一座城乡居民的“连心桥”,让更多参保居民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让老人们老有所养、幸福养老,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上一条: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 助力我省高质量充分就业 下一条:甘南州人社局2023年社保经办工作情况

    关闭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博峪路一号 邮编:747000 Copyright@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博达软件 © 2015-06 备案编号:陇ICP备16000102-2    联系电话0941—8213713   甘公网安备623001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230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