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19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进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4]7号)精神,结合我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为载体,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以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以自查自纠、群众监督评议、上级明察暗访和加强基础建设为主要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在服务上形成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全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各类窗口单位:
   (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五)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六)人事考试机构;
   (七)人事人才服务机构;
   (八)具有信访接待功能的各相关科室;
   (九)政务服务中心;
   (十)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全面贯彻和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使各类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有明显提升。
    (一)服务规范方面。要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
    “五制”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四公开”即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三亮明”即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二)纪律要求方面。认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单位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三)服务用语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严格禁止服务忌语,在单位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提倡人人多一份主动、多一份热情、多一份关怀。
    局机关对甘肃省人社厅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附件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附件2),结合实际进行了增补,还将印发统一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服务,促进优质窗口单位建设,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3月初开始,到2014年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4年3月初至4月上旬。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进行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各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思想认识有提高,窗口单位有行动。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成果,着力抓好整改方案的落实,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矛盾最突出的窗口服务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列出进度计划,限时整改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二)实施阶段。4月初到10月中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效能风暴行动,在全州各级人社部门及其窗口单位普遍开展改进服务作风专项行动。重点是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监督,针对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进一步改进服务的措施,完善窗口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
   (三)总结阶段。10月中旬到11月底,州县市人社部门要对所辖窗口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逐级上报工作总结。各窗口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和延续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丰富人性化服务手段,拓展信息化服务渠道,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到“十二五”期末,总体形成较为系统的各项服务规范、流程、标准和监督评价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公共服务水平,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局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抓总,领导班子各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朱全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张广平、李顺理、杨榕、周彦、徐贞玉、杨小林、吴涛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定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见附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行动顺利开展。州级窗口单位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在强化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县市的业务指导。受到部省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模范行动带动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局机关各科室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州局负责与人社厅及各县市人社部门沟通衔接的联络员为局办公室杨榕、徐贞玉,联系电话:0941-8213713。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杨小林、吴涛,联系电话:0941-8219791,电子邮箱:gnsbzhk@163.com。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QQ群:122303723。
   (三)加强督促检查。州、县(市)人社部门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本单位本辖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尤其对服务对象人数多、工作量大、有投诉记录的要重点督查,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各窗口单位要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向社会公开各种服务承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因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群众投诉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州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8219791。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发动窗口单位全员参与,主动建言献策,自觉改进服务。注重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披露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树立先进窗口单位典型,大力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把服务规范、纪律要求以及文明服务用语作为宣传重点,广而告之,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争取积极社会效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州、县(市)人社部门要在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广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用语的基础上,加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强化服务理念、服务意识、礼仪习惯和工作纪律的教育宣传。逐步完善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改善服务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逐步规范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措施,做到人性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同步发展。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


 
 
 
 
 
 
 
 
 
 
 
 
 
 
 






上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
下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