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第三次筛选符合政策条件单位,经审核,拟同意给予甘南州高原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甘南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电话:0941-8250590
甘南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