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文件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二次筛选符合政策条件单位,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19家单位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甘南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电话:0941-825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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