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商(协)会调解组织以及有条件的市、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等各类调解组织。
针对目前用人单位调解组织设立不足现状,《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推动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工会、行业商(协)会、区域性等调解组织为支撑、调解员(信息员)为落点的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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