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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9-05-28 作者: 来源:人社部官网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发〔2019〕24号)(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5月23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相关要点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在4月份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国内外经济环境将对就业带来深刻影响,也对推进产业升级和劳动者素质提出新的要求。《方案》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稳就业”,强调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案》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重要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

4月23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服务,努力推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结合《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问:《方案》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

答:《方案》明确了三年的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在培训数量上,明确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并提出到2021年要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计划每年开展各类人员补贴性培训1700万人次以上。二是在培训质量上,明确技能人才比重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即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这一目标是考虑我国技能人才比例结构优化,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投入培训,可大幅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培训层次也会显著提高,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将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我们将按照培训数量和质量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培训规模,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能力增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问:《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方案》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突出重点群体,以点带面,推动劳动者整体素质提升。

《方案》共5部分19条内容。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强调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在目标任务中,对近三年的培训数量和人才结构指标提出要求,可操作也可检验。第二部分明确“培训谁”。将企业职工、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作为培训重点。他们的素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稳定性就会增强,产品和服务质量也会随之得到提升。第三部分明确“谁培训”和“培训什么”。要把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调动起来、社会培训资源优势发掘出来,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扩大培训规模。第四部分明确“如何补贴”。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从培训补贴对象、种类、标准、期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出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简化补贴申领条件程序,加强监管,保证资金安全。第五部分明确“怎么培训”。明确政府工作责任,强调协同推进工作。对于地方要求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问:《方案》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在于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发动劳动者和培训主体大规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方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实现政策突破创新,主要表现在五方面:

一是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机构。二是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破除地域、户籍制约,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三是给基层预留制定政策空间。规定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调整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社、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确定培训补贴标准。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四是加强资金支持和保障。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单独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实行专项管理。明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五是优化培训管理服务。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方案》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一是关于企业职工培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主要目的是适应新产业、新技能的要求,提升职工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高职工转岗转业能力,也有利于企业稳就业、稳岗位。为此,《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二者有机结合。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努力提升培训层次,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高质量就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企业新型学徒。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等行动计划。二是关于就业重点群体培训。主要是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针对其就业创业需要,持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他们尽快实现技能就业和稳定就业。三是关于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训一人、脱贫一户。贫困劳动力一技在手、终身受益,加强技能培训对于贫困家庭稳定脱贫意义重大。《方案》提出,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面向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生活费等补贴,加大技能脱贫攻坚力度,促进他们实现技能脱贫。

问:如何推动培训主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

答:《方案》明确通过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三类培训主体大力开展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要调动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引导其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一是有效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企业是用人主体,最了解用人需求,也最清楚需要培训什么技能。因此,要明确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要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兴办技工教育。二是充分发挥院校的基础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院校的职责,技工院校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指导院校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完善专业设置,通过产教融合、校企结合方式,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培养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技能人才。三是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近2万家,这是一支巨大的培训力量。我们要求各地明确培训机构标准,提高培训质量效果,让符合标准的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和发挥作用,要确保所有补贴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合格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

问:《方案》要求如何提高培训质量?

答:《方案》针对当前培训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着眼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升级,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创新培训内容,增强对培训对象的吸引力。培训内容适应市场需求、满足劳动者需要,“岗位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二是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成果。加大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人群比重,引导劳动者通过培训实现技能等级提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而实现职业发展和工资待遇水平提升。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培训服务能力。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教材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工作。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四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激励引导。在资金供给上,落实、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既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又注重加强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问:人社部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一道,共同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加强工作调度、过程跟踪,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作用,制定专项培训计划,为各部门发挥作用提供政策、资金和工作支持。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补贴性培训向群团组织、行业协会所属培训机构开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人社系统重点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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