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5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在请示州委同意后,组织部分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主任亲自带队赴浙江省宁波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池州市就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进行了学习考察。期间,通过与上述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座谈交流,重点学习了经济发达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新机制、依法扩大预算审查监督范围、规范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程序、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拓宽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视野、启迪了的思想,同时也增强了贯彻执行好新预算法、依法开展好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信心。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要依法开展好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人大常委会自身必须首先学懂学通新修订的预算法。因此,在外出考察结束后,州人大常委会积极筹备,于6月29日举办了学习新预算法专题培训会,为增强培训效果,培训会在安排全体组成人员及州县人大工作者参加的基础上,还特别要求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科级以上干部全员参加了培训。首先,邀请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史正保教授,围绕新预算法的修订背景和历程,修改前后的对比变化,新预算法的诸多亮点和预算审查监督知识等,作了深入全面的讲解;其次,安排长期从事财政工作、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国,详细讲解了预算改革的重点内容和地方财政预算管理需要改进的各方面工作等;第三,安排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各自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培训结束时,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锦龙从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基本内涵,增强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正视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努力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预算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努力做到预决算审查监督程序性与实质性并重,为人民群众监管好“钱袋子”,努力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梁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