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更加积极就业形态更加丰富
——专家谈五中全会公报对就业工作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公报中提到的关于就业的这些导向对未来发展有什么意义?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赖德胜告诉记者:“我国政府对就业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但以往还是把经济增长放在首位的。从‘十二五’开始,我国确立了就业优先战略。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李克强总理指出,经济增长的下限是保证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求我们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内需、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在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有针对性地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考核机制,使转方式、调结构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实现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拉动就业。”
我国自2002年以来开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这次强调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何深意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冯喜良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我的理解是,包括不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并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协调等。”
谈到灵活就业,赖德胜认为,提倡灵活就业,无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第一,网络时代催生出很多新的就业形态,这种就业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灵活的;第二,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创业本身也是一种灵活就业,而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旧行业将产生部分失业人员,如果没有灵活就业,就业工作的压力将会很大;第三,灵活就业更要重视就业质量,过去,灵活就业因为就业质量不高常常遭人诟病,所以一定要保障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
冯喜良说:“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鼓励灵活就业的政策。在日本,灵活就业占到全部就业的37%。相较于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这一提法更加积极,所谓正规或者非正规就业仍是传统思维模式的产物。公报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个理念也可以延伸到劳动力开发中。劳动力应该实现绿色开发,比如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等,而不是过度开发。”
赖德胜认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我国实现中国制造从低端到高端,从制造业大国到强国的必然要求,要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