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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贵州省、河南省调研仲裁工作做法经验
发布日期:2019-04-11 作者: 来源:





上海市、贵州省、河南省

调研仲裁工作做法经验

    3月24日至30日,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同担负人社部“互联网+调解”示范任务的兰州市、白银市、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人一行5人,赴上海市、贵州省、河南省对调解仲裁有关工作进行学习调研。调解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互联网+调解”试点、乡镇(街道)调解综合示范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别深入贵州省瓮安县、白云区、上海市宝山区及杨行镇、长宁区、河南省开封市、郑州市郑东开发区、郑州市仲裁院等2个省级、6个地市级、6个县区级、3个乡镇(街道)、2个社区、1户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感到,上海市、贵州省、河南省三省市领导对调解仲裁工作高度重视,调解员、仲裁员队伍能力素质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质量高,特别是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比较高,硬件设施到位,信息化实现了全覆盖,并且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和社区,推广使用率达到了100%。通过学习调研,既学到了先进经验,又看到了差距和不足,感受深刻,触动很大,为推进我省调解仲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作用。现将上海市、贵州省、河南省调解仲裁工作有关做法经验在网上进行宣传,供学习参考和工作借鉴。

    一、各级重视。上海市宝山区、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在“寸土寸金”地段,专门拿出一栋楼作为仲裁院,其中宝山区仲裁庭、调解室数量达到了10个,其他地区都在3个以上,同时还设置了专用档案室、学习室。所有仲裁庭全部配备了证据演示、监控、信息化系统,可以实时办案并对案件办理情况全程监控。贵州省黔南州仲裁院人员由8人增加到10人,并且参公管理。从2015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示范仲裁院奖励12万元。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制定了《艳山红镇劳动调解“以案定补”方案》,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每调解成功一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奖励50元,极大调动了各类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河南省所有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依托司法所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关系协调顺畅,群众办事方便。

    二、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明显。上海市在2018年案件超过15万件,在呈现“井喷”式增长的情况下,采取“先行调解”的做法,仲裁不直接受理案件,所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必须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通过“先行调解”,把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在了基层,极大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大大减小了仲裁工作的压力。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担负人社部赋予的乡镇街道综合示范工作,他们总结出“五个一”工作经验,即坚持区镇联动,拧成“一股绳”;坚持基层为主,织密“一张网”;坚持调解为主,构建“一条链”;坚持预防为主,筑牢“一道墙”;坚持重在平时,树好“一面旗”的做法经验,非常符合调解工作实际,示范效果明显。2018年,宝山区杨行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72件,调解成功395件,调解率83.7%,案件量比往年下降10%,调解率提升5%,效果明显。上海市长宁区辖区内企业“携程”,在上海本部拥有12000余名员工,但每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到10件,主要是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企业重视管理,用工规范,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消灭在了萌芽状态。贵州省瓮安县深刻吸取2008年“瓮安事件”教训,敞开县政府大门,广泛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所有劳动人事争议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近得到处理,群众普遍比较满意。

    三、信息化推广使用率非常高。三省市调解仲裁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率全部达到了100%。上海市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目前的做法经验也比较成熟,人社部多次在上海召开过会议。2018年将受理经过裁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处理,处理结果全部推送给同级人民法院“共享平台”,如果出现改判案件,法院再反馈回来,仲裁院再对案件进行分析比对,不仅有利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还有利于提高仲裁员能力素质,保证了裁审衔接质量和效果。贵州省通过“四上网”(案件审理情况上网、案件判决文书上网、法律法规上网、典型案例上网),做到了制度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河南省通过省级集成,自主开发了一套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在管理权限范围内,能够实时看到所属仲裁院庭审和调解组织调解情况,既能看到图像,还能听到声音,随时可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所有统计情况全部从网上实时提取,不需要人工统计。

    四、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所到之处,都能感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上海市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重要工作,建立了网上调解平台和手机APP,群众不出户即可申请调解。在各地调解室、仲裁院都能够看到便民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贵州省以社会监督为重点,大力倡导和弘扬“四入”精神(入心、入情、入理、入法),创新“3+1”办案机制(案前调、审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做到“三有”“四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决问题有耐心、办事文明需细心、提供援助要贴心、热情服务显爱心),充分体现了“为民、惠民、便民、利民”服务理念。河南省将“互联网+调解”延伸到了社区,我们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调研时看到,该办事处配置了专门工作人员,所有争议全部在网上进行办理,群众办事非常方便,树立的人社系统良好形象。

                       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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