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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作者: 来源: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州2021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由州县(市)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市)、州外在我州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子公司。
二、年审时间
2022年3月5日至4月20日集中开展年审工作。
三、报送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
四、年审方式
年审采取谁许可谁审核、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审核。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管理网上业务经办系统上传年审材料,按照《互联网端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进行注册和操作,并可在线上查询审核结果。
(二)线下审核。采用线下现场年审的单位,请携带年审材料纸制版原件并提前向年审机关进行预约。
五、年审等次
年审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一)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
(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年审,或有一年以上未年审记录的;劳务派遣单位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
六、结果运用
(一)合格等次的,优先推荐参加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和社会采购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合格劳务派遣单位。
(二)不合格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或存在虚假承诺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符合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取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七、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加强宣传、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完成。要强化服务,方便企业,推进不见面审核,尽可能通过线上途径报送、接收年审材料,让企业少跑路、不跑路。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在官网发布年审公告,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力求做到应审尽审;要加强对所管辖的劳务派遣单位报送工作的指导,督促其按规定报送相关年审材料,并在年审期间对劳务派遣单位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分级有序开展审核。按照《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4号)明确的许可和管理权限要求,按照“谁审批、谁年审”的原则,由核发许可证的人社部门负责年审工作。外省(市)、州外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州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的,由分公司办理备案手续的人社部门负责年审。
(三)进行年审结果公示。年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对已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公布年审结果。对于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办理延续手续,相关违规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若企业不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四)做好年审结果上报。各县市要通过年审工作,全面掌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用工和员工权益保护等情况,分析劳务派遣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做好工作总结,并将《2021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结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送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

联系人:徐智君    
联系电话:0941-8220989
邮箱:259689187@qq.com
技术咨询电话:
田工程师  0931-8435991




附件:

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 附件1.doc 

2.互联网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docx

3.2021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结果统计表 附件3.xls(微信用户请跳转至默认浏览器打开)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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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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