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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09 作者: 来源: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2015年全省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选拔2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将我州选拔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甘南州生源普通高校及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中专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2002年以后毕业,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中专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目前尚未就业、懂藏汉双语可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一)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
  1、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
  2、学历
  (1)本科:相关相近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
  (2)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
  (3)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3、岗位资格
  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乡镇卫生院岗位
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三)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岗位
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
  (四)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岗位
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南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3、在我州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六)“三支一扶”岗位
  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七)“进村社区”岗位
  2002年至2015年毕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我州的招录指标待省人社厅下达后,州人社局根据各县市上报的招考计划数及报名人数,向各县市再分解下达。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每个县市分配1个指标的情况下,此岗位的指标不再向县市分解,由州上保留,在全州范围内统一录取。
  (二)选拔办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我州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市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州教育局会同州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四、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共6天。
  2、报名地点
  (1)各县、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县、市人社局报名,只限报生源县、市岗位。
  (2)州直生源毕业生在州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报名(由考生自愿选择报某个县、市招考岗位),报名后到报名岗位所在县市人社局采录信息。
  3、注意事项
  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招考。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基层服务项目中的某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4、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州、县市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我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南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确定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报考项目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盖章后1份报名点留、1份退考生采集信息用),《资格审核表》一式4份(报名点留),以上表格共需照片6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5、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州、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市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本县、市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甘肃省2015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一式4份,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以上表格共需照片6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考人员的资格由县(市)教育部门在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州教育局将报名信息汇总报州考务办。
  6、资格初审和信息采集
州、县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退1份盖章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县、市考生在所在县、市报名现场采集信息,州直生源考生凭盖章后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报名材料于5月28至6月2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进行数码照相并采集信息。
  7、报名的其他事项
  (1)各县市考生只限报生源县市的招考岗位,州直生源考生自愿选择报考某一县(市)的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必须是2015年5月28日前落户和领取的)。因结婚户籍落入我州的州外生源毕业生,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州。
  (2)报名时需填写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3)《准考证》经州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各县市人社局统一领取后发给考生,州直生源考生由本人在州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领取。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不考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4)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5)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二)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考试地点
  全州统一在合作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待遇
  1、“民生实事”项目岗位招录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5年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发放。2016年起工资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州、县(市)按政策落实。
  2、“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招录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甘人社通(2013)128号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详细情况,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
  公告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学前教育专业的普通中专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0941-8212713
  州教育局:0941-8213834
  州卫生局:0941-8213582
  州农牧局:0941-8213044
  州旅游局:0941-8212567
  合作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夏河县人社局:0941-7121817
  碌曲县人社局:0941-5936039
  玛曲县人社局:0941-6121055
  卓尼县人社局:0941-3622029
  临潭县人社局:0941-3121612
  迭部县人社局:0941-5622031
  舟曲县人社局:0941-5122179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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