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扎西草,女,助理编辑,州职改办〔2010〕19号,证号:6287034号,声明作废。
2.高 丽,女,二级教师, 潭教人字〔2015〕12号,证号:6339113号,声明作废。
3.王锦梅,女,一级教师,州职改办〔2004〕103号,证号:62024911号,声明作废。
4.李海龙,男,二级教师,卓教知〔2013〕47号,证号:6327278号,声明作废。
5.尕日玛,男,一级教师,州职改办〔2007〕08号,证号:6003621号,声明作废。
6.赵梅英,女,二级教师,卓职改办〔2012〕18号,证号:6237770号,声明作废。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第八期)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