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推动社保扶贫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有序推动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展翅行动”政策落实落地,现就甘南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参保企业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一、企业稳岗返还标准
1.一般企业返还标准:
对2018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2. 困难企业返还标准:
2019年1月至12月,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返还补贴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元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参保人数确定,即为:1390×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参保人数×6。
二、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一般企业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4.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以及2018年2月(含2月)以后参保企业。
(二)、困难企业申报条件
1.2018年度企业生产经营亏损;
2.2018年企业有未执行完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或者2019年企业有新签订的合同(或产品买卖协议);
3.企业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稳岗返还申请报告;
2.甘南州一般企业或经营困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
3.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人员增减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上年度享受稳岗补贴审核表及资金使用说明;
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